- 《社会保险法》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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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常熟零距离人才网 添加时间:2011-07-15 浏览次数:2172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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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社会保险法》今天(昨天)开始正式实施,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社会保障被正式统一到一部法律之中,将为促进城乡一体化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,提供法治保障。那么这部新法有哪些亮点呢?又可能会对百姓产生哪些影响呢?常广记者亚明专访了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卫忠,来听报道:
张卫忠表示,《社会保险法》的亮点之一在于规定了社保的12字方针,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:[广覆盖就是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保范围里来,保基本就是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需求,多层次就是除了基本保险,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,可持续就是制度要有长效性,要有稳定发展。]
新的《社保法》还规定了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五大险种的主体制度框架,并明确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:[围绕覆盖范围、参保交费、待遇享受等等作了明确规定。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,只要是两方面,一个是登记申报的义务,一个是足额缴费的义务,违反义务的,社保法作了明确的处理、处罚规定。]
张卫忠认为,《社保法》中还有几个特别规定,值得百姓关注,是全新的亮点:[一个明确了社保关系转移的规定,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话,其社保关系随之转移,缴费年限累计计算,第二个失业人员参加医保规定,就是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,参加职工医保,但职工本人不缴费,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,第三社保法调整了工伤职工待遇的列支渠道,原来由企业支付的住院伙食补贴、交通食宿费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,调整为工伤基金列支。]
目前,我市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已经着手推进《社保法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一方面与社保法内容进行接轨,调整完善相关方面的政策、制度,确保不违背法律规定,一方面加大宣传培训力度,针对不同群体,采取不同形式,如系统内专题培训,系统外组织劳资干部、经营者全面轮训,还开展了街头咨询,还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,此外,还加大执法服务力度,为《社保法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氛围。
2011-7-5《常广晚新闻》播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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